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度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补贴
1.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一年,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预算审定金额分档予以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第二至三年,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预算审定金额分档予以支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2021年度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要求
1.支持对象
(1)申报创新支持资金时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所指社会组织,是指主要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
2.支持条件
本办法所指颠覆性技术是采用新科学原理应用或由技术集成创新产生的新技术,能够催生潜力巨大的市场,并引发产业组织模式、产品制造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原则上,项目和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团队、技术装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
(2)项目团队必须拥有与核心颠覆性技术领域相关的基础专利或核心专利,或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已经完成基础理论创新,进入技术概念验证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阶段。
(4)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60周岁以内。
(5)必须得到至少一位专家实名推荐(实名推荐专家须为来自研究机构,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正高级教授或研究员)。
(6)创新团队在立项后必须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并及时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