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

丰台区“高精尖产业”储备项目申报重点


一、支持范围

(一)重大前沿原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二)优势产业创新集群项目;

(三)重大协同创新平台项目;

(四)社会发展促进项目;

(五)应用场景项目;

(六)高成长企业培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在丰台区属地内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二)所申请项目应找准科技创新的切入点,突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体现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

(三)以企业为主承担实施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经费与申请财政科技经费额度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项目必须为开工在建项目,或者于2020年底前竣工;

(四)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申报项目必须在丰台区进行建设、落地转化;

(五)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

三、支持政策

本次征集的项目将进入丰台区高精尖项目库。


附件: 丰台区“高精尖产业”储备项目(2019年)